貨物進港
需要空運的貨物安檢并配上航班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當貨物送至相關的貨站后,貨運代理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運單號碼,制作主標簽和分標簽,貼在貨物上,以便于起運港及目的港的貨主、貨代、貨站、海關、航空公司、商檢、及收貨人識別.
2、過磅:將貼好標簽的貨物交由貨站過安全檢查,過磅,以及丈量貨物尺寸計算體積重量,之后貨站將整單貨物的實際重量以及體積重量寫入"可收運書",加蓋"安檢章""可收運章"以及簽名確認.
3、打單:貨運代理根據貨站的"可收運書"將全部貨物數據,打入航空公司的運單上.
4、特殊處理:可能因貨物的重要性、危險性、以及裝運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貨站將要求承運的航空公司代表進行審核,并簽字說明,才可入倉.
拉貨情況:
1,由于旅客行李過多,造成貨運艙位不夠,導致已經排載的貨物被臨時拉下。
2,由于海關調查部門對某票貨物有質疑,而造成貨物不能運輸。
3,由于氣候原因,飛機需要臨時增加油料的載量,而導致飛機起飛以及落地重量超載,而導致拉下貨物,控制載量。
4,由于商業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航空公司或者貨代以及貨主要求停運而造成拉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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